按企业生产类型分类,兰炼总厂属燃料润滑油型企业。为了进一步了解兰炼 人工成本在同类型企业所处的位置,更好地增强人工成本效益意识,下面对人工成本综合指标做一对照分析。
从人工成本综合指标对照表的数据分析可看出,兰炼总厂与同类型企业平均水平比较,1996年人均增加值低4721元,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劳动分配率分别高出0.27、0.1、3.24个百分点;1997年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劳动分配率分别高出0.52、0.4、4.24个百分点。与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的济南炼油厂对比,1996年兰炼人均增加值低196627元,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劳动分配率分别高出2.94、2.74、19.8个百分点;1997年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劳动分配率分别高出1.5、1.1、16.3个百分点。由此可以看出,兰炼的4项人工成本综合指标与同类型企业平均水平对比,存在一定差距,与同类型企业的先进水平相比,存在的差距就更大。(见表)
从1996年人工成本的投入所创造的新价值来看,与兰炼同类型的平均水平,投入1元人工成本,可以获得新创造价值4.36元,兰炼总厂投入1元人工成本,可以获得新创造价值3.77元,比同类型的平均水平少创造0.59元,致使劳动分配率指标高于同类型企业的平均水平3.24个百分点。与兰炼同类型的先进企业,投入1元人工成本,能获得14.68元新创造价值,兰炼 要比同类型的先进企业少创造10.91元,致使劳动分配率指标高一于同类型先进企业19.8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兰炼总厂人工成本经济效益,在同类型企业中还处在劣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