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认识。一是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管理,是贯彻按劳分配为主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对企业经济效益好,国有资产增值较大的经营者所付出的管理和承担风险上的操劳程度,远远超过其他职工,因此,劳动者的收入就应该高出普通劳动者,以示对其经营成果的承认。二是能进一步调动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三是能对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增强经营者的纳税意识。
2.加强领导。对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所挂的考核指标涉及到各部门的职能,因此,应以劳动、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形成从基数核定,指标的考核以及年终的兑现实行“一条龙”服务。
3.选准挂钩指标,合理确定基数,把经营者年薪收入纳入法制轨道。建议:一是选择的挂钩指标宜少不宜多,便于操作,挂钩指标主要应选择实现税金,实现利润、上缴税金,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职工工资等项指标;二是在确定指标数量上,一定要量化,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基数的确定一企一定。对实现税金,实现利润,上缴税金等指标可以以本企业前三年的平均数,酌情考虑其它因素核定,所有者权益,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以本企业上年度为依据确定;三是经营者年薪收入可由基薪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收入可控制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风险收入原则上也控制在基薪收入的2倍以内,计算后超出部分可作为储备金,用于以丰补歉;对未完成指标基数时,亦按相应的比例下浮,直至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
4.对经营者年薪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对经营者年薪收入实行归口管理,明确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主,财政和主管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减少或取缔游离在年薪制以外的工资收入渠道;建立政府奖励基金制度,对特别好的企业经营者每年进行一次性奖励。
5.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一是应建立企业内部的民主监督,主要通过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经营者应分月或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必须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其经营成果必须以特别认可的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评估的结论为依据。社会审计机构从业人员也要提高素质,对审计结果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