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以前公司实行单一等级工资制,这种工资制度在工资高度集中管理模式下对保障职工基本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能充分体现岗位上的劳动差别,与职工的实际劳动贡献脱钩,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部分职工不愿到责任重大、劳动强度大环境差的岗位工作,造成了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臃肿的状况。我们从一九八九年对岗位技能工资进行了探索,岗位技能工资是反映企业特点的,以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制度。为平稳过渡,我们在原等级工资的基础上,采取贴一块的办法,向苦、计、累、险岗位倾斜,增设了岗位工资单元。一九九二年全面推选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了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四个单元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岗位工资:主要反映岗位劳动差别,与职工上岗考核相联系,有效的上岗契约是分配依据,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
技能工资:主要反映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以职工技能考核和业绩考核分配依据。
效益工资:主要激励职工关心企业整体效益,安心和职极做好本职工作,与公司整体效益和职工个人贡献相联系,以单位效益和职工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为分配依据。
为保证岗位技能工资健康有序地实施,我们相应建立了职工技能考核制度、上岗考核制度、业绩考核制度、正常的技能工资升级制度,健全了岗位技能工资制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