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员工们采用堵路的方式来达到维权目的的做法有违法律条文,是不对的,事后,有关部门对几个恶意滋事的员工进行查处也不为过。但我要说,真正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反思和汲取教训的是深圳市政府和福田区政府的有关领导。
他们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3千员工要用非法手段来维权?员工们不会不知道,他们上街堵路是违法的,但他们是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的。因为“常识”告诉他们:通过正当的诉求渠道是引不起政府重视的,只有采取非常手段造成轰动效应才能迫使政府官员出面,如此,问题才有望解决。从一名姓张男子的介绍中可知,事实也正是如此:员工们是在向厂方和有关部门多次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才走上街头的。
如此说来,有关政府官员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不会不知道,对员工的维权要求不会不知悉,但就是没采取相应的措施促成问题的解决,可能连一个过得去的答复都没给工人们。这是否表明了某些当地政府官员太不把工人利益放在心上了,办事效率太底了,或者说太官僚主义了?
事情怪就怪在这里,好端端地能够用正常途径办成的事偏偏不办,非得等下面的人把事情闹大了,眼看要危及头上的乌纱帽了,才心急火燎地赶赴现场亲自督办。这样一来,什么难办的事都变得好办了。不是吗?3千员工一上街,下午4时许,福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与工厂的港方老板、中方老板、员工代表们就坐到了一起,开始认真协商员工工资一事。一名员工介绍,他们要求厂方每月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610元,从9月1日起执行,“已与厂方达成初步协议”。
虽然此次事件得到了解决。但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深圳市政府官员包括其他地方的政府官员的深刻反思与高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