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审结束后,由各级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共同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 工作人员对最后确定的录用人员名单按编号发放《员工录取报到通知》和《致谢函》,通知上需注明:被录取者姓名、编号、员工报到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需准备的资料等相关事宜。
(3) 员工录用后须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担保书》。新录员工须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经担保人签字盖章的担保书。
(4) 人力资源部要为每一位新录用的员工建立员工档案,新录员工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补交齐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照片等相关资料)。
(5) 要参加军校培训的新录员工需交纳军校用的生活费,及准备其他军校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