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如约定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在一定时间内员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了与原合同约定的不得从事的相关职业的话,应当支付违约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此即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指为防止商业秘密在同行业间的泄露,用人单位与掌握其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间,不得从事或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用人单位将给与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