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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思维导图

自我孤立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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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
军人
自治
二等
以上
革命
劳动法
工伤伤残
工伤伤残法规

第二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是指为保卫国防安全、参加抗灾抢险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负伤致残、根据国家民政部颁布的《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民〔1989〕优字18号)规定,确定伤残等级在二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下同)以上的革命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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