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持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劳服企业均应进行年检。
2、实行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核,当地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审定相结合的方法。
3、企业按照年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首先搞好自查自检,填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3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4、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对年度检查合格的企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印戳;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由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