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2010年及以后辽宁省接收的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2年内,可以选择一项由各级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教育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学校和所学专业。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仍按现行规定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
退役士兵培训以中等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文化程度和本人志愿,辅助开展高等学历教育。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退役士兵可免试就读省、市定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学制一般为2年。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退役士兵要求参加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经全省统一考试后,按规定加分投档。
今年,辽宁省参加免费培训的退役士兵,还将采取定向、订单培养以及先就业后培训等方式,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