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8月17日晚,股转系统向各主办券商下发了《关于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表示,这是为了加强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回头看自查工作。
《通知》提出,三类自查对象需重点核查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三类自查对象的第一大类是“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2015年报和2016半年报检查等专项工作涉及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
股转系统明确列出五项自查重点。一是挂牌公司申报挂牌时材料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存在财务造假、“带病申报”的问题,以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情况。
二是资金占用、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2015年报和2016半年报检查等专项工作反馈的问题,逐项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
三是2015年以来挂牌公司暴露出在股权质押、私募债、持续经营能力、媒体质疑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不规范问题及风险事件,已采取的整改或风险控制措施,整改效果或风险化解情况。
四是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是否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是否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五是落实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效果。
股转系统要求各主办券商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同时组织所督导的挂牌公司按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所督导挂牌公司自查情况等出具专项报告,于8月31日前发送至股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