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仅仅支付了两个月的本息后,被告李某某就开始拒绝继续还款。点融网的催收团队在进行持续催收无效之后,决定将其告上法庭。而在提起诉讼之前,点融网的代理律师向借款人发送了律师函,并成功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人的财产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除需全部偿还所拖欠的借款本金424045.81元,还需支付从2013年9月9日起计的、年利率21.99%的利息和日万分之五计的罚息。此外,被告还需要向点融网支付违约金84809.16元,以及律师费用和其它全部诉讼费用。
通常,网贷平台仅是居间人,不是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起诉,但获得了投资人的授权,可以代为诉讼。不过,法律催收在施行中也面临一定的难度,如果网贷公司没有获得单独的诉讼授权书,立案几率较小。
法律起诉的难点还在于债权转让是否能被认可,从实际来看,平台是代投资人诉讼,为方便诉讼,才把债权转让到自己名下。在实际诉讼中,法院立案庭往往需要原告提供原始权利人(即投资人)的单独授权委托书,需亲笔签名或手印。
另外,借贷合同或三方合同来源于网络,对非纸质合同效力的认可也是司法机关需要考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