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打铁桥保障房建设工程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鼓发改[2008]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打铁桥保障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鼓楼区西洪路南侧打铁桥旧屋区,口腔医院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7875 m2 ,建筑用地面积约8991.8m2;
2.4. 估算总投资:人民币5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按人民币5300万元计取,具体金额以建安工程中标价为准;
2.6.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总平规划,建筑设计全过程。
2.6.2. 内容:总平规划,单体建筑设计,室外附属,室外雨污、煤气等管综设计,地下室基坑支护(含井点降水),绿化景观设计,安防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交底,变更修改,现场指导配合施工验收。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3月开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若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若为福建省外投标人的,在福建省内应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投标单位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土工实验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1日至2009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含光盘)每份售价50元。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截止时间前;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09年12月7日8时30分-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金鸡山隧道口);
7.2.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7日上午9:30在递交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而无法验证登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暂按5300万元计取(具体金额以建安工程中标价为准)、计费系数为1,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137.98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9.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61837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2#楼6层,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667821 传真: 0591-87667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