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丁坑等19座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东水务管【2010】37号~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至县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东至县丁坑等19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东至县境内。
1、监理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8月30日~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