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茨淮新河灌区怀远县陈安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已由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陈安站位于茨淮新河左岸,怀远县境内,建于1984年,设计灌溉面积2.4万亩,原站装机4台,总容量240kw。该站主要的机电设备老化,无法正常运行;土建结构破损严重,穿堤涵洞为圬工结构,存在防洪安全隐患。本工程拟对该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续建。泵站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主要建筑物为4级,穿堤箱涵为2级建筑物。
1、施工监理标:陈安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陈安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施工标。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
3、陈安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设备采购1标。主要内容为水泵、电机及管道等设备采购。
4、陈安站拆除重建及灌区配套工程设备采购2标。主要内容为变配电等设备采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年9月2日至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2: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00),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整(¥2000.00),采购标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4.2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4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购买(施工及采购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7)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其中前6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1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要求,施工标中标人应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8.2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jjc@ahsl.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 人:王东原 彭莹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