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作组织
为避免对工可阶段工作的干扰,顺利开展苏通桥初步设计招标工作,业主(江苏省交通厅)委托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甲A320105120002)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苏通桥初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并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备案。
二、邀请招标
苏通大桥无论采用哪种桥梁方案都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选择能力强、业绩好、信誉高的设计单位按期、优质完成苏通大桥设计任务,经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了邀请招标的方式,规定邀请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为:
1、具有公路、桥梁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根据对国内特大型桥梁的设计情况调查,国内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共有7家,分别是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2001年8月20日向这7家单位发了投标邀请书。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在购买了《苏通长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后,来函说明因工作繁忙退出投标,其余六家单位分别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参加了投标,并参加了2001年9月,5日在南京召开的标前会议,考察了现场。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01年版征示意见稿)的基础上,依据上述主要法律、法规编制而成。鉴于苏通大桥建设条件复杂、技术难度大、建设标准高,勘察研究和需要攻克的技术难题多,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结合苏通大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范本的有关部分作了补充和修改。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可以是独立的法人,也可以是一位法人为主体;两家或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但投标人主体单位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必须附有明确各方具体合作内容、方式、人员配置、各自承担任务和责任,以及谁为主体单位的合作协议书等有效文件。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主体设计人应负责联合体内的一切协调工作,代表联合体参加业主要求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会议并汇报工作,直接对业主负责。
(二)对投标人投入的人员要求
设计人尤其是联合体成员应集中在一个固定地点进行设计,设计人应承担设计工作必要的费用,包括交通、伙食、差旅、办公费等。
设计人应指明设计技术总负责人和副总负责人,设计技术总负责人必须专职投入本项目,除特殊原因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更换设计技术负责人,事先必须通知业主,在经过一定的交叉过渡业主满意时方可更换技术总负责人。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合同期内,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骨干应保持稳定,在项目设计任务完成以前技术骨干不得从事其它项目的设计工作。如果设计人的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业主有权以书面方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
(三)积极引进国外设计咨询力量
为积极引进国外的技术力量,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与国外著名的咨询公司进行合作,协助投标人做方案设计,以增强投标人的方案竞争力,但国外咨询机构不以独立成员身份参加联合体。投标人无论采用何种与外方合作的形式,在方案投标书中均应提供合作意向书,并说明由外方咨询机构独立完成或协助完成的设计内容。国外咨询机构参与联合设计或提供技术咨询,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外咨询机构的公司名称、注册登记证书、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人员构成、公司业绩、财务状况以及直接参与人员的简历和业绩。
(四)推行设计咨询工作
设计咨询的主要内容和设计咨询的基本任务是:从技术、工程、经济等方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提高投资效益,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保障建设项目安全可行,同时防止保守浪费。
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评审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2、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4、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为广泛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初步设计招标不规定具体的桥梁方案,而是由投标单位结合特定的建设条件,做多方案和比选之后提出推荐桥型方案,这不仅有利于对工可阶段工程方案的认识,而且为工可阶段工程方案比选和优化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为鼓励投标人做好投标方案,开展方案竞赛,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业主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给予投标人人民币20—50万元的奖酬。
四、招标人对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一)桥梁设计方案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桥梁方案设计招标,目的在于本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通过桥梁方案的比选,选择最优的设计人,所以桥梁方案是竞争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1、投标人对自己选择的桥位所推荐及比较的桥型方案,首先在技术上必须是可行的而且是成熟的,同时还需考虑如下因素:
(1)对河势、河床的稳定性(包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影响最小;
(4)施工工艺先进、合理、工期有保证,且有可能缩短;
(2)桥型方案设计说明书,说明本方案的设计构思、意图和主要特点、技术经济指标等的文字说明。
应在进行必要的静、动力计算的基础上给出平面、立面、剖面及主要构造尺寸图(比例尺自定)。例如:
斜拉桥包括:上部构造一梁的型式与尺寸,索距,索的断面(钢丝直径、丝数、防护),高跨比、宽跨比及各部采用材料等;下部构造---基础及塔的型式与尺寸,塔高及各部采用材料等。
悬索桥包括:上部构造---缆索断面几何尺寸,主缆直径,吊索索距与直径,加劲梁类型与尺寸,高跨比、宽跨比、垂跨比及各部采用材料等;下部构造一索塔、锚碇尺寸与型式,基础尺寸与型式及各部采用材料等。
梁式桥包括:上部构造---结构型式,截面型式与尺寸。高跨比及各部采用材料;下部构造一基础、墩台型式与尺寸及各部采用材料等。
3、初步计算成果。
(1)各部主要断面内力或应力计算成果,桩基础需附典型墩台的桩径、桩长和桩数。
(2)对于斜拉桥、悬索桥和悬臂施工的桥梁方案,应给出关键性的细节布置图和关于成桥和施工阶段抗风稳定性验算资料(包括临界风速计算资料)和抗震稳定性验算资料。
4、施工程序图。
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周期和主要通用施工设备与机具的名称、型号、性能和数量以及所需专用设备名称、性能与数量。
1、设计及其专题研究工作内容及说明。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跨江主桥及与长江南北两岸接线道路相接的引桥范围以内的内容,投标人对如何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应作出说明。
专题工作内容包括:
(1)工可阶段已完成但不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部分以及初步设计阶段所必须的测量、地质勘探、地震动参数、风洞试验、水文、河工模型、船舶撞击力、气象等现场勘测和试验研究项目;有关桥梁结构设计等方面必须的科学研究工作。
(2)设计人认为满足设计要求深度所必须进行的其他试验研究工作。
以上所列工作内容如分包,请列出分包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3、人力、物力组织和计划。
包括设计队伍的现状、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项主要负责人和设计队伍、所必须的设备以及勘测设计工作按计划进行的保证措施。与国外咨询机构合作或请国外咨询机构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提供合作意向书,说明合作或咨询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外聘专家需附具必要的证明文件。
4、设计人状况。
包括资质证明,近期设计的主要工程情况、技术队伍状况和外聘专家(需附具必要的证明文件)技术装备情况、获奖设计项目情况、主要设计人员的经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与国外咨询机构合作,则联合体各成员或国外咨询机构也应提交上述文件内容。
5、附件。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评标委员会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技术复杂,难度大,涉及的专业面广。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据此,苏通大桥初步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从与投标人无利益关系的国内技术、经济方面的知名专家中选取,最终确定了16位成员;同时,我们还邀请了熟悉国外咨询机构的桥梁专家、瑞典公路局的侯引程先生参加评标,因此,苏通大桥初步设计评标委员会成员共17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
(二)投标、开标
2001年10月31日在南京投标、开标,四家投标人参加了开标会议,分别是:
1、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同济大学联合体(国外咨询合作单位是丹麦COWI公司)。
2、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联合体(国外咨询合作单位是T.YLin公司)。
3、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国外咨询合作单位是英国QveArup&Partners公司)。
4、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国外咨询合作单位是日本NIPPON工程咨询公司株式会社)。
初步设计招标包括桥梁设计方案招标和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招标两大部分,采取“同时投标,先后评审” 的方法。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所有桥梁设计方案进行全面评审,侧重主桥和专用通航孔桥的方案评审,排出设计方案的优先次序,此过程既是设计方案征集的过程,也是对各投标人设计概念、设计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审过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投标人设计组织、资源配置以及投标报价的评审,最终达到择优选定设计承担单位的目的。
在投标开标和报价清单开封的所有过程中,我们邀请了公证机构(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现场公证;同时江苏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及江苏省交通厅招标办监督了开标、清标和评标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