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业协会是以它特定的行业成员单位即招标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同时吸收各行业投标的生产企业和中介组织组成的。
2 、行业协会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即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招标投标的成员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组织规则,依法成立,是民间组织。协会组织不是成员单位的主管上级,对成员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更不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机构。
3 、行业协会是以增进行业成员单位共同利益为目的的,应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增强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没有自身独特利益,是非营利性的。
4 、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会组织,即行业协会自身的管理及运行是自律性的,以自律的机制和形象,开展行业内、外的协调,自我约束和行业的监督管理。树立行业的社会公众形象。
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是搞好协会自身建设的前提条件,协会的职能如何定位,应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招标投标刚刚发展成为一个行业的实际情况,吸收其他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确定好自身职能。
( 一 ) 服务职能:作为行业协会,首要的基本职能就是为协会的成员单位的共同利益提供服务。具体的讲是指对招标投标这一特定的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包括:一是信息服务,关注市场动态,协助成员单位收集国内外市场发展、变化的状况,进行行业市场预测,发布市场信息。关注国内外同行业的发展趋势,收集国家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及导向,增强全行业对外界变化反映的灵敏度。二是咨询服务,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建立相应的法律渠道,为成员单位提供法律支持,为中小企业成员单位投标搭建业务平台。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前期的技术咨询服务等。三是培训服务,面向协会的成员单位或项目业主,开展招标投标行业政策法规培训,开展招标规范化、投标技巧的培训,开展招标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企业文化在管理中的作用的培训,开展技术进步产品应用及发展的专题知识培训,及出国专题考察等诸多方面的人员培训。帮助成员单位培训各类技术和管理专业人才,使得成员单位的企业素质,市场竞争能力和社会信誉、社会形象得到全面的提升。四是技术服务,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全行业的资料中心,建立服务于评标的各行业专家库,建立投标企业的信誉、资质、产品、价格等数据库,建立行业发展状况、成员单位相关资料的数据库,收集和推广在招标活动中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为成员单位提供业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五是:合作展览服务,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和举办各类综合性、专题性的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及合作经验的介绍推广等。
( 二 ) 协调职能:行业协会的协调工作是协会主要职能之一,对内协调解决行业成员单位之间的矛盾,负责纠纷的仲裁,协调行业内部的平衡发展,防止出现恶意竞争或违规的无序竞争,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外协调行业与政府、政策主管部门的关系,反映成员单位的呼声与要求,做到“上下情互达”,协调外部其它经济组织的关系,确保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
( 三 ) 管理职能: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本行业的行规即成员单位认可的且必须执行的规章,按照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从事招标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管理,从事相关业务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规定从业人员上岗素质的要求标准、考核办法。协助政府办理相关的管理事宜。组织行业年会,表彰招投标行业先进单位,通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章单位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国家法制化管理日渐规范,政府将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力度。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的社团组织其自律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