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拍卖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4月1日至4月30日。
(一)经企业推荐的报名人员须在中拍网上直接填写《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同时扫描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工作
(二)补考考生须在中拍网上直接填写《拍卖师资格考试补考报名表》。补考考生工作单位有变动的,须同时扫描上传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工作
(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不接受个人书面报名材料;超过报名期限不再接受报名。)
(一)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于5月1日至5月20日,对本辖区在“中拍网”上报名的人员按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审查的重点为:
5、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满一年以上。
注:凡报考人员在报名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如涂改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假学历证书和从业时间证明等),将按照中拍协《拍卖师考试管理办法》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拍卖企业出具虚假证明的,除取消个人报名资格外,该拍卖企业一年内不得派员参加考试。
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初审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5月21日前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省(区、市)未设立拍协的,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直接审查
(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自5月21日至6月20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6月30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名单在“中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于公示合格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通过“中拍网”发布《准许考试人员名单》,不再向获准考试人员发出书面的考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