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标的的范围很广,既有有形的物品,如茶叶、古玩、艺术品等;也有无形的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等。在现代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拍卖标的的范围也在日益扩大,小到具体的日常用品,大到企业、矿山甚至国家的某一特定行业,均可成为拍卖的标的。
《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第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拍卖标的范围进行规定: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财产具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才能对该财产实行处分。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具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并不是都可以拍卖,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财产不得拍卖。
(4)根据廉政建设的需要,国家机关不得擅自处理,必须以拍卖方式处分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