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银国际、工银国际申请内地投行牌照的传闻一度引发证券业惊慌。如前文所述,目前监管层重申,根据商业银行法,债务转股要在转股的两年内处置。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是无法直接取得A股承销牌照和保荐机构资格。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我国有共6家商业银行存在直接参股证券公司的情况。其中,国开行旗下的国开证券属于特例范围。2010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改制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国开行收购航空证券(现更名为“国开证券”)100%股权,这符合《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的情形。
除国开行外,其余5家均系因债务处置小比例持有相关证券公司股权,该五家须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在2年内予以处置。
记者获悉,这其中就包括上述重庆农商行和上海农商银行持股银河证券的情况。“我们也会按照银监部门的规定,两年内对股权予以清理。”重庆农商行27日回应记者称。据记者了解,该行已经收到了来自监管部门“自取得上述股权之日起两年内将该抵债股权予以处置变现”的要求。
此背景下,两年的处置期似乎和银河证券上市在竞跑,两家农商行对银河证券尽快上市的期待或进一步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