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表示,截至12月11日,风险合作基金已经募集资金30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单一风险合作基金。
合作基金规定,会员银行可享受的救助权利为认购金额的50倍以内。这意味着,如果用足这50倍的空间,30亿元的募集资金可以撬动1500亿元的救助额。
风险合作基金以份额来计量会员银行在合作基金中所拥有的权益和出资情况。1个份额为1亿元人民币,按整数份额进行认缴。整个风险合作基金的最低募集限额为5个份额,会员数量为2家以上、200家以下。
“具体的出资方式上,采取虚实结合,即会员单位的出资由实际出资和承诺出资相结合。”石杰解释称,10%以现金出资,为实际出资,其余90%以承诺出资方式筹集资金。“这种办法有效地放大了成员单位的救助权利。”
一位参与了该合作基金的城商行人士称,这种设计让规模小的城商行也能参与其中,1个亿的资金对于小银行而言不是小数,但1000万相对而言可以接受。“并且50亿元的救助额对于小银行来说也够了。”
石杰还介绍称,10%现金出资,将采用信托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这种义务设定为有强制执行力的救助义务,而不是道义责任。
从具体的救助措施看,当会员单位发生危机时,风险合作基金可以通过大额资金存放、合作拆借、买入债券、合作买入正常类信贷资产以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补充危机银行的资本金等。
而救助的触发条件,合作基金设定了两类:常规事件和突发事件。
石杰介绍称,常规事件,即会员银行在流动性监管指标、资本性监管指标等方面与监管要求出现重大差距,对会员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例如,流动性比例低于20%(监管要求该指标要大于25%)等。
而突发事件则包括,短期存款大额流失;金融市场 震荡导致外部融资困难;市场不利传言导致挤兑;外部评级大幅下降等等。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成立于2012年4月,致力于为成员提供合作平台,共建风险承担机制。成员包括民生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吉林银行、成都银行等30多家中小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