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开性,即私募基金不像公募基金采取对外公开方式寻求投资者,而是借助私下征询等方式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发售,所以投资者很难通过媒体等方式了解私募产品信息。因为对私募而言,任何公开方式发售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二)募集性。
私募的发售过程是一个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过程,在募集过程中私募基金必须满足3个规定:首先募集投资者必须满足有限的多数要求,即投资者人数一般为几十个到一、两百个;其次基金单位必须保证同时同价的要求,即在同次发售过程中,不得发生对不同的投资者不同价的情形;最后基金发售过程,也同时宣告基金资金开始募集。
(三)大额投资性。
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由于受基金运作所需资金数量及投资者人数有限等约束,私募基金对每位投资者的认购起点都要求较高,在我国认购门槛为100万,而在美国对冲基金的最低投资额度则高达300万美元。
(四)私募基金一般都有明确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内规定投资者不允许抽回投资本金,除非基金持有会议通过解散基金,不过基金管理人可以借助私下转让基金单位等方式来收回本金。
(五)私募基金一般为非上市的,投资者虽然可以通过基金投资来获取收益回报,但是无法通过上市价差等方式来获取收益。
(六)私募基金的保密性,私募基金不像公募有严格的监管机构登记、报告、信息披露等,它一般采取黑箱操作,投资策略等保密性高,私募基金经理人的操作自由度大,投资组合及方式等也不透漏,所以外界一般很难获取私募基金的系统性信息。
(七)私募基金一般都会进行财务杠杆操作,基金运作杠杆可以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特殊情况下,杠杆倍数还会更高。通过杠杆操作私募基金可以扩大资金规模,规避自身资金不足的约束,获取更高额利润。
(八)私募基金结构比较简单,一般由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投资决策等,另外私募基金经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比较完善,除了享有一定比例固定管理费用外,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投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