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航浩在报告中介绍,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所列示问题涉及审计(调查)项目34个,需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190个,应上缴财政资金6888.43万元。截至今年3月20日,已上缴财政资金6700.90万元,上缴率达到97.28%;已整改问题189个,1个问题因法律程序等原因已部分纠正。审计移送有关部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6起,其中8起已有处理结果,8起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已安排专人正在核实中。
剩余1个未整改的是什么问题?根据报告附件,新快报记者发现,两起涉及金额9580.32万元工程违规分包在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中,并未见“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仅在备注栏中看到“市审计局移送的2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已安排专人承办,正在进行初步核实”。它们分别是:1.环监预警中心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分包工程,涉及金额8950.21万元;2.青山绿地项目个别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分包,涉及金额630.11万元。
此外,新快报记者还注意到,尽管报告披露审计移送有关部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6中8起已有处理结果,但报告中并未提及有多少涉事责任人、具体是哪些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代表声音“这个报告里面虽然说已经整改完毕,但是不能满足于就事论事,要立足于防范,2014年的情景,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2015、2016、2017年仍然有一大堆问题。这方面必须加大监督问责。”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余向阳“现在整改,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利于依法行政。建议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在整改中涉及到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责任追究方面。”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詹树柏“个人认为2014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还是落实的。建议:一是调整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的时间,现在2016年才听取2014年审计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后可以放在每年12月听取上年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效,历次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审计报告时都会提出这个问题——审计部门为什么不进行问责,其实问责的主体不在审计部门,市委、市政府近些年出台了多个问责的办法,都有明确问责的主体是谁。”
(原标题:广州两个工程涉近亿元违规分包至今尚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