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考试分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4个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成员应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已通过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试,但需每年定期参加市城乡建委组织的建筑节能专项培训,若不按时参加培训将取消其考试合格资格。
三、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考试内容包括建筑节能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以及重庆建筑节能相关管理规定等,报考人员可携带建筑节能及报考专业的相关标准、书籍参加考试。
四、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报考人员回执表(见附件)传真或电邮至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