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确定全国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给我省83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67.72万户,包含城市棚改28万户、林区棚改21.89万户、垦区危改10.78万户、煤矿棚改5.9万户、工矿棚改1.15万户;保障性住房15.28万套,包含廉租住房11.1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3.09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02万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派2名巡查员驻我省工作至11月底,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明确各地要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建立项目库管理。鉴于此,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全省城市、煤矿、林区、国有工矿和垦区棚户区(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库,以基础项目为抓手,以项目库管理为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改造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