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扎实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重要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持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安全监管局事故调查处等199个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贾兴华等1990名同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境界,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勇挑重担、争先创优的饱满热情,任劳任怨、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继续发奋努力,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