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所以愈清愈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投资有缺口,资金不到位,是工程拖欠的主要原因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战线过长,多数建设资金不落实、不到位,基本建设项目资本金和铺底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引起项目拖欠。这其中既有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宏观层次的原因,也有企业、项目等微观层次的原因。当然,金融机构的监督、配合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建设资金的源头发生危机必然迫使项目业主向承包商等承建单位转嫁压力和风险,最终导致“三角债”的形成。如:许多建设项目在实施中,管理机制落后,责、权、利不清,管理程序混乱,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经常进行行政干预,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或是为获准审批,搞钓鱼工程等常常造成资金供应和使用计划无法落实,实施中严重超概算等后果,进而殃及生产企业(业主)设备款及材料款的正常供应和支付。有的设计单位资质不够,但挂靠在资质较高的设计单位名下,凭借不正之风承揽到设计任务后,才东拼西凑组建临时设计班子,经常不能按期完成设计任务,且没有严格的施工图审查程序,设计质量低下,不得不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修改、变更设计,从而使工程成为事实上的“三边工程”,造成实际投资超概算,资金不能落实,而业主往往又把这一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对业主违约治理不力有些业主不认真执行合同文件,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造成很重的经济负担,导致了大量的“三角债”的产生,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关系。
市场各主体、法制意识淡薄,政府监管不力。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法制不健全,无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情况较为严重,许多环节管理不严、纪律松驰、漏洞很多,是孽生种种腐败的温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