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当记者再次在合肥法律援助中心见到李平时,这名合肥打工仔声音因为兴奋而有些颤抖。
“终于看到了希望!”李平笑着告诉记者,算一算,从开始讨薪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
李平是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2008年7月,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项目承包人王平,王平将自己分包的华坤家具厂栏杆、扶手项目交给李平。
2008年9月,工程完工,然而,原本该今年1月份结算的工程款2.8万元却一拖再拖。李平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证明:华坤家具厂栏杆、扶手计152.9米。经手人:王平。
“工程对方是认可的,但是工程款却始终不给。”李平懊恼地说:“去年我带着6个弟兄出来干活,临到年终,一分钱也没有给他们,都是一个村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要不到钱以后还怎么一起出来打工?”
李平当时脑海里就一个念头:死也要把钱要回来。从2008年开始,李平抽空就往王平家跑,但是每次都是扑空。“去了不知道多少次,每次都是他家人开门,就告诉你,当家的不在,出去找活去了。”李平无奈地说,已经记不清往对方家里去过多少次了。
电话打了无数次,对方就一个“拖”字诀,“不说不给,就说肯定给,但是现在没钱,再给点时间。”李平告诉记者。再后来,电话就变成了提示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气得李平直骂娘。近一年的时间,李平始终无法找到王平。“打工20多年,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李平愤愤不平。
这样挨下去,不是个办法,去年一起打工的人,今年都到处去找活干了,可李平直到今年10月份,还在为大家讨薪忙活。李平首先想到了去找相关部门。
“我给合肥市劳动部门打过电话,对方告知,可以去找劳动维权窗口。”
10月20日上午一大早,李平带着相关协议、证明找到了合肥市沿河路111号,合肥市劳动维权窗口。
然而,工作人员看着李平递过来的协议书、工程证明,却大大地犯难了。“首先协议就不合法,属于典型的分包合同,国家明令禁止;其次,证明上也没有盖章,只是个人签字。这种属于典型的疑难杂症!”
几句话犹如晴天霹雳。李平拿着材料呆立了半天,“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我这个人认死理,钱现在都不算什么了,难不成这一年就白忙活了?难不成也得像报纸上说的那样跳楼才能讨到薪?”李平回忆起当天的情景,眼眶就红了。那天,他一直在门口徘徊,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时,一名同是来维权的农民工提醒了李平:隔壁还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你可以去看看。抱着一线希望,李平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两位年轻律师胡钧、史静接待了他。“看了材料以后,也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就告诉我过几天通知我,但是总是有点希望吧。”李平说。
随后,李平在一名同乡的邀请下,赶到江苏打工,在忐忑中等待着新的消息。
“李平这种情况,现在普遍存在,特别是建筑领域,分包情况很多,农民工往往是跟项目经理签订分包协议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维权往往很困难!”胡钧告诉记者,碰到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序周期很长,农民工往往急着要钱,也不愿意通过诉讼方式,所以律师一般通过调解来解决。
胡钧与史静通过查询,找到了华坤家具厂工程承包商安徽广厦建筑公司。“对方非常重视,并帮助我们找到了项目负责人王平。”胡钧告诉记者。
12月7日,远在江苏打工的李平接到了胡钧的电话,当得知要款有希望时,兴奋的他当天便赶回了安徽。同一天,李平接到了王平的电话,“你是不是到律师那里举报了?这样吧,我们见个面,好好协商一下,钱肯定要给你的。”
12月8日中午,两人和安徽广厦建筑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在百花井如意坊饭店见面。“要见你,太不容易了,我找你一年了。”看见王平,李平蹦出这么一句话。
12月8日下午,记者与律师一起赶到了安徽广厦建筑公司办公楼,在大楼里,广厦公司相关负责人许下承诺,12月12日,当事人一起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从广厦走出来的时候,李平告诉记者,自己还是觉得担心,不知道这份协议,能不能给自己的讨薪路画上个句号。
12月12日上午,记者再次和律师赶到安徽广厦办公楼,然而,王平仍未到场,这次过来协商的是王平的儿子。双方拟定了还款协议,规定12月底以前先支付1.1万元,尾款2月8日前结清。在律师的要求下,安徽广厦建筑公司在还款协议上盖上了公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胡钧长舒一口气说道。拿着这份写清日期的还款协议,李平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石头。
“这次是比较快的,主要是当事人都认账,而且公司也比较负责任,但是有时候由于手上证据不足,劳动合同、清单都没有,证明能力太弱,如果对方赖账就很麻烦;其次,由于企业的工资都是交给包工头,在工程结算之前,农民工只领基本的生活费。如果包工头将钱私自挪用,或者工程款结算有纠纷,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那么包工头往往将这种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更有甚者,包工头甚至会怂恿农民工去闹事讨薪,我们忙活到最后,事实上,是帮包工头要工程款。” 史静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