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地审批,须申请的部门、用地单位名称、用地性质、用地范围(范围)、占地面积、拟建项目及生产的经济效益;
3、依据文件根据中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规定;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可研较长,可单独复印总论以及土地利用有关章节;如果可研中没做土地方面的内容,必须另做专题补充;
6、可研报告有关章节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占地位置及选址情况;(2)土地面积及分类,面积包括占用及基本农田情况;(3)土地利用率方面资料,建筑面积容积率等;(4)补充耕地计划措施及资金落实情况;
7、土地总体规划图或文本、或局部复印件:(1)将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用红线圈注项目占地位置,并加盖县、市两级土地部门的公章,作为用地位置的确认;(2)另做图 ,表明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3)一般来说,小型的建设项目,采用乡级规划图,大型项目成线性工程,可根据情况采用县级、市级规划图;
8、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报此件;
11、其它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能够说明项目申请用地以及适用何种供地政策的材料,如 (1)集资建房项目,必须提交当地房改办的批准文件或证明;(2)地方的重点项目要提交政府讨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