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向家坝水电站左岸开挖爆破对右岸影响安全控制标准
爆破设计1#烟囱采用向西南侧(2#烟囱方向)定向倒塌的爆破拆除方案。爆破时共布置了4个振动测点,分别为:
(1)1#测点布置在爆区西南侧2#烟囱的基础上:
(2)2#测点布置在距离爆区最近的正在运行机组的控制室内;
(3)3#测点布置在水处理室距离烟囱顶部触地点最近的基础上;
各测点进行3个方向(竖直向、水平径向和水平切向)的爆破振动监测。实测烟囱定向倾倒触地震动见表3-2。
爆后宏观调查发现,水处理室天花扣板振落多块,窗户玻璃振破一块:水泵控制室内天花扣扳振落多块:2#烟囱顶部爬梯局部震脱,向外悬挂,但未掉落。各机电设备运行正常,需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未产生破坏。
从实测数据和宏观调查资料来看:房屋基础质点振动速度达到GB6722-2003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的下限20rnm/s时,位于1楼的天花板就有多块振落,此外,曾经有多个工程(其中有洞室爆破和城区大规模土岩控制爆破),发生了在实测爆破振动接近GB6722-2003允许值时,发生吊灯脱落或房屋墙壁产生细微裂纹扩展现象。爆破在水处理控制室及水泵中继控制室基础产生的质点振动速度值处于V度地震的峰值速度范围,产生的震害现象与V度地震所描述的震害现象一致。爆破时观察发现,2#烟囱受爆破震动时,烟囱内的粉尘从烟囱上部裂缝中逸出,很明显受到了有害影响,好在该烟囱也即将拆除。从烟囱爆破过程中的震害现象来看接近Ⅵ度,实测烟囱基础的质点震动速度也接近Ⅵ度地震的峰值速度下限。
从实测数据和宏观调查资料还可以得出:运行中的机电设备能承受超规范允许值的振动,其它工程实例也证明了这一点。
从以上监测资料和宏观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高耸建筑物定向倾倒触地产生的质点震动速度峰值所对应的震害现象与中国地震烈度表所描述的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