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工程安全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2)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工程安全事故快报表;
(3)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小组,按要求开展工程安全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同时成立工程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4)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工程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5)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工程安全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6)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工程安全教育。
(三)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四)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工程安全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五)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安全事故谁要问责的相关内容。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时候,首先要分清楚工程是由承包单位负责,还是实行总承包或者实行分包,根据不同的情况,各自的责任主体不一样;同时发生工程安全事故不要惊慌,可以按照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