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并审查通过,先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I-90同时废止。该标准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代号 RFJ 01-2002,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管理,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要求,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I-90进行修订。本标准共分十一章、76节、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工程质量验收,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孔口防护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防火设备安装工程等。
民防工程是战时隐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资基础。民防工程要达到平时造福人民,战时保护人民的目的,质量是关键。当前民防工程的主要分类,按战时功能可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隐蔽工程、配套工程等五类。按施工方法和所在环境条件划分可分为,单建式、附件式等。普通民防工程按其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一般可分常5级和常6级。按其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一般可分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民防防空重点城市平战功能转换可分早期转换(30天)、临战转换(15天)和紧急转换(3天),三个阶段。因此民防工程中有些项目,是临站前施工的主要有
4、设置生活用水、饮用水贮水池(箱)5.安装淋浴器和加热设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