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供气工艺,作为城市气源没有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目前国内已有的燃气规范(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 84-2000)均没有涉及相关。因此,在建设压缩天然气供气站时,只能参照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瓶组站标准执行。以此标准建设防火间距较大,小区开发商难于提供合适的站场用地。北京燃气、消防、劳动等管理部门采用专家论证方式,进行压缩天然气供气站建设论证,取得了显著效果。
笔者认为,完善压缩天然气供气站设计、施工规范是当务之急。根据压缩天然气的物化特性、热力燃烧特性,压缩天然气的危险性不高于液化石油气。将压缩天然气供气站与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相比,供气站作的危险性不高于加气站(除减压设施外,供气站设备与加气站设备相同)。参照美国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标准,加气站可以建在住宅区内。
对于供气站储气使用的瓶组应有明确的界定(属于瓶组、储罐、其他)。
规范需明确瓶组储气设备的制造标准、联接标准、装卸标准、验收标准。
压缩天然气可以满足大多数燃气用户的需要。最为理想用户是民用户(不含燃气采暖);用气量不大的用户(日用气量小于20000立方米)。燃气采暖用户应慎重考虑。
压缩天然气的单站供气规模受供气范围、运营成本、销售价格的。对于民用户由于用气量小,冬夏两季用气量相差不大,适合压缩天然气供气特点。对于工业用户用气量大,但十分稳定,小时流量均衡,也利于压缩天然气供气。
两年来,北京压缩天然气市场接受价:民用户Z.5元/标准立方米;工业用户2.0元/标准立方米;采暖用户2.1元/标准立方米。
综上所述,压缩天然气供气技术可以满足用气量小、距离主管网远、地形复杂的用户。因此,压缩天然气供气技术作为长输管线的补充手段是可行的。
1、李猷嘉 燃气管道长度与用气量关系的分析《城市煤气》2001/2(VOL.312)
2、NFPA70,National fuel Gas Code,1996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