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典型模式表现为传统的“设计一招标一施工”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实施往往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单项、单位工程合同段承包,相应的工程责任和风险由一个或若干个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可以将部分非主体和非关键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该承包方式由各承包人分别向招标人负责,适用于招标人愿意较深入地介入设计控制及对设计和施工的相互协调管理,并希望分散承担风险的情况。该承包模式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责任较难界定,设计与施工间的管理协调工作比较复杂,容易发生纠纷,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较难。但这种工程承包模式的运用简单、成熟,对承发包双方的素质要求不高,且招标人对工程设计和施工各阶段实施的控制影响力较大,风险亦较分散。
2)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这类承包方式的典型模式有:“设计+施工”(D+B)、“设计采购建造”(EPC)及“工厂设备与设计+施工”(P&D+B)等。这类承包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专业技术性强、管理协调工作复杂、招标人对设计施工的管理力量薄弱,且愿意将大部分工作内容交给同一个承包人的情况。这种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承包人应该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同时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范围边界与责任风险的划分,国内尚无成熟、稳定的做法。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与施工承包方式的最大区别是招标人不再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只提供基本的工程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方案作为招标条件,而将此后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责任及相应风险转移给一个总承包人。这种工程承包方式有利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之间的衔接配合,可以避免相互脱节而引起的差错、遗漏、变更、返工及纠纷;可以合理组织分段设计与施工,缩短建设工期。但招标人对工程设计细节和施工的调控影响力较小,所以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专业素质以及综合协调管理水平较高的总承包人,并合理清晰界定相关责任、风险显得至关重要。
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既可以在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层面采用,其承包人被称为“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专业工程层面采用,其承包人被称为“专业工程设计一施工一体化承包人”。
3)各类特许经营和融资项目管理与承包方式。招标人应当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方式、特许经营权出让人的工程管理能力和对投资(或融资)人承包能力的要求、项目开始组织融资的阶段等因素,研究选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式和承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