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媒体的影响力是保证监理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
中国加入WTO在即,推进企业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原先有些关于加强ERP监督的论点都比较低调,现在这种高姿态表明市场日渐成熟和应用层面在不断扩大。
监理是一个工程学的概念,但并不影响被引入IT行业。监理制能否提高ERP项目的成功率,能否促进加快中国企业现代化的进程才是关键。那么这个机构应该有哪些职能?执行的力度由谁掌控?这些都是影响我们决定的关键因素。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国外的经验可以借鉴,因为它们的行业自律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而我们还没有办法应对国内复杂的经营环境。所以国内企业在对待统一管理的问题上历来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势必会使已经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陷入“管就死,放就乱”的两难境地。相对而言评测制度就显得灵活一些,但由于没有约束力,所以效果上可能会打折扣。
加强监理、评测肯定是有必要的,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媒体的影响力是保证监理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但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工作,看来我们只能在探索中前进。
监理制应由企业、软件厂商、国内行业协会或权威机构来共同制订
我们赞成对ERP项目实行监理制和评测制度。提出这个概念很容易,但具体操作起来很难。因为企业所处行业不同,规模大小不同,体制不同,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成功。和佳认为在具体制订这一标准时,应由企业、软件厂商、国内行业协会或权威机构来共同制订,根据不同行业制订出不同的行业标准,如工业系统的ERP与商贸系统的ERP由于在业务模式及生产流程的差别较大,就不能按一种标准来衡量,就必须有工业系统与商贸系统的衡量标准。
再如,企业的规模不同,实施ERP的效果自然也不同。中小规模的企业不适合上大型ERP管理软件,必须有适合中小企业规模的ERP系统。因此,在具体评价成功实施标准时,也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来制订不同的成功标准。
对于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企业,在衡量实施ERP标准时可以不必细分,因为ERP的实施与企业体制改革以及激励制度的建立可以互为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