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陕西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工作,提高鉴定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省交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委托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到我站。
2.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为搞好陕西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陕西省交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对建设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的部门组织进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应按本办法管理检测工作。
1. 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简称“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简称“标准”)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陕西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 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