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再谈改革 旧词赋出新意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改革”都是必然命中的词汇,让人感觉它的微秒——既匿身于历史,又在现实中无处不在。
在“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以“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回应此前关于改革中利益重组问题的种种非议。其中,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更被特别提出来作为改革的重点。
相比2004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力求在一些重要方面取得新进展”和2005年“我们要用更大力量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的提法,今年的“改革‘起步更为坚定,相当一批国有企业将不得不选择体制机制创新来适应市场的需求,建筑企业又将在这场改革风潮中何去何从?
产权改革 再启破冰之履去年7月,建设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发展壮大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市场形成造价机制;改革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方式,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创新政府监管体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等八项改革目标。
改革是共识,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无疑是争议的集中所在。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显示,2004年末,全国共有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0.95万个,占企业法人数量7.4%;集体企业1.49万个,占11.6%;私营企业6.69万个,占52.2%.国有企业仍然占据建筑企业法人数量相当大的比重,况且规模、工程量、结算收入都是其他所有制企业无法比拟的,因此,国有建筑企业的改制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
根据《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建筑企业要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规范上市,广泛同外商进行合资、互相参股等途径进行改制,以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型建筑业企业更要抓住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契机,按照区域性或专业化原则,归并重组子公司,理顺各级公司之间的产权纽带关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
改制成败 企业前景两重天改革是必由之路,同时又是冒险者的游戏。历经了种种变革之后,企业或者破茧而出或者折戟沙场,企业前景鲜明地显现出“两重天”。
山东建工集团可谓改革成功的典范。企业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了山东建工集团几次改制的经历,正是借助一次次理性的改革,山东建工从1991年资产2650万、人员不足一千的小企业,发展成为今天拥有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两个母公司、32个子公司和8个产学研单位强强联合、总资产达到3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
不久前,山东建工集团又被国家建设部评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几次成功的改制,让从前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破茧成蝶,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但同时,还有更多的企业正在艰难的改制过程中,一些建筑施工企业,还有建材、设备企业,都是在改制的途中分分合合,苦苦地摸索尝试,甚至经历了不少失败的教训。
有的企业在改革中获得新生,有的企业在改革中奋力突围。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法则就是变化,成败都不能归咎于改革的理念,关键是探寻适合企业的改革之路。只有突破产权之茧的束缚,企业才能获得新生,再度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