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从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制定消防培训计划,对临时招募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加强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龙骨、胶合板、宝丽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在施工 现场电焊、气割溅出的高温火花及灼热物体以及其它明火(如烟头)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极易引起火灾。施工现场还经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这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常常无专用仓库,随用随放,且不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不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操作规定,极易引发爆炸等伤亡事故。
针对上述情况,应加强对施工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的管理。所用的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施工时应随用随领,定量取用,并保证存放地点通风良好;对可燃材料应集中存放,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油漆工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油漆涂料,油漆溶剂应即用即领,剩料要及时加盖,送回储存仓库,不得乱倒剩料,作业场地通风要良好,并注意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木工要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认真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在作业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在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加强对员工的生活用火管理,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炉等。电气线路应由专职电工负责,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排除一般电气故障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避免电气火灾。从事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事先向现场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必要的动火手续。要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在熟悉焊割现场环境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焊割等明火操作 .
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建筑施工现场的各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临时消火栓,要配备齐全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要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水源供给,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宜最先安装消防水管及其相关设备,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内要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人口的临时醒目标志,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特别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坚持每天清理,确保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和消防人员下行、上行畅通快捷。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