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号)要求,2010年4月6日—4月13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对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刘新明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何祖寿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刘春林等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
现对以上审核通过和未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相关专业注册审查部门进行举报或反映。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西里15号楼108室,邮编:100045,联系电话:010-63369166
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0人)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5人)
3.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4.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5.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6.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0人)
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5人)
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人)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