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实施意见》(新建设〔2008〕7号)要求,经审核,孙新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登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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