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范畴的概念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概念:“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概念,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表面的形态;而skin这个概念更强调建筑表皮的功能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概念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包含skin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表面”,“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概念。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定义和所指范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式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部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表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部分。对于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概念含有两个层次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本身的外表面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范畴。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层次上加以探讨。
下面通过将建筑表皮这个概念与其它相关和相近的概念的比较,来进一步说明这个概念的特点和研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