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的水土流失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来加以治理。
水体污染 由于采矿过程中造成的污水主要呈现为悬浮物、色度等水质指标超标,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可采取不同处理方法分类处理。对水中悬浮物超标的的问题,可以建多组沉砂过滤池,池中过滤体采用不同粒径的砂和卵石。对色度超标的污染水,应采用简易的水处理设备加以净化,使处理过的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就是在排入GB-3838三类水域的污水经处理后要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在排入GB-3838四、五类水域的污水经处理后要达到二级排放标准。具体经处理后排放污水中悬浮物与色度指标标准如下:(GB8978-1996)
植被恢复 对于采矿造成的地表植被的破坏,要视其情况处理。除了永久占用的土地外,临时生产用房占用的土地,应在占用结束后栽种树木或种草。对于废弃不用的开采工作面和堆放的弃土、弃渣表面,也应在覆盖20-30公分的土壤上栽种树木或种草。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位于黄湾乡黑水村的江屋基煤矿在此方面成功的经验,该矿业主在废弃矸石堆上直接栽种杨树取得了成功,目前所栽杨树树径已在2-3公分,长势良好。这样做既绿化了弃渣,又增加了弃渣的稳定性,并且还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三得。
弃土、弃渣处理 如前所述,全市矿山每年产生的大量弃渣的处理也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对于弃渣,我们建议采取以下两项措施:首先是运走。由于煤矿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矸石又是火力发电厂和矸砖厂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因此建议各煤矿业主将矸石运销到我市境内的岷江火力发电厂和川主矸砖厂。对于无法运走剩余的矸石在寻找合适地点规范堆放。由于堆放地点多在山坡上,因此建议业主要在堆积体下方修建挡土墙,墙上留排水孔。堆积体上方修建截、排水沟,及时将渣场上游集雨区内产生的降水排走,确保堆积体的稳定。此外弃渣堆积体上要覆土种草植树,提高表面涵养水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