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中,记者看到,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即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今年6月底小型微利企业上报数据显示,全市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共有479家。所得税减半范围扩大后,全市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基本上均能享受到该政策。”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安飞说。据他介绍,从2010年开始,国家便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本次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五次扩大了政策实施范围。这次政策调整,必将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其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也是稳增长调结构和加强创业创新的有力措施之一。
“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的压力,可以让我们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将有效提升企业的盈利空间。”山东久旋航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说。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近年来,市地税局除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加强了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等渠道,让相关企业充分了解税收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对象。此外,采取深入企业走访、税企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征求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纳税人的合理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原标题:10月1日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范围扩大至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