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四)第二百条利息的预先扣除)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第六十四条向第三人履行合同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第二百九十三条合同的成立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费用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