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从11月1日开始,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税率为5%-10%。这比之前试点时期5%的税率进一步提高。
我国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原油和天然气是率先试点的领域。在 2010年6月以来,在新疆率先试点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税率为5%。在2010 年12 月1 日,在税率和品种不变的基础上,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展至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甘肃、蒙古、广西和湖北等西部省份。
分析认为,资源税在四季度扩展至全国,在时间点上符气资源最终敲定5%-10%的资源税税率额度,略高于预期。更海洋石油资源也纳入了新的资源税征收范围内。(见图表 1)
资料来源:海通证券(600837,股吧)、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
根据银河证券测算,如果按布伦特原油价格为110美元/桶测算,中石油、中石化原油价格约为100美元/桶,即便按全国油气资源税的最低标准5%计算,参照去年的产量,将影响中石油需缴纳的资源税税额约为266亿元,而按照之前定量计征所缴纳资源税税额仅为41亿元。对于中石化而言,新税率下所需缴纳的资源税税额约为 98亿元,而按照之前定量计征所缴纳资源税税额仅为15亿元。
由此来看,新的资源税征收方式实施后,2012年全年中石油资源税新增额度将超过200亿元,中石化资源税新增额度将超过80亿元。
新资源税改革将加重石油企业的负担,为了缓解资源税改革对石油公司利润的负面影响,后期将出台一系列补偿政策。实际上,5年多年来,国家出台油气上游的税费政策使得油企上游税费负担加重,往往紧接着伴随中下游的利好政策出台作为补偿。比如,2006年3月25日财政部出台石油特别收益金管理办法,在随后的3月26日和5月24日发改委连续两次上调成品油价格。2010 年5月25日,国务院出台油气资源税改革,6月1日起按5%从价计征先从新疆开始试行,随后的6月1日发改委上调天然气陆上出厂基准价230元/千方。(见图表2)
考虑到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保护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与石油特别收益金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目的一致。因此,我们预计,短期内这两项政策改革的时间表将提前。
首先是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目前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仅40美元/桶,据测算,如果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能从目前的40美元/桶提50美元/桶,将基本抵消资源税改革对油气生产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策不涉及普通公众,阻力不大,或将优先实施。
其次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0月8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就是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油种等。根据发改委向国内主要油企下发的意见征求稿,成品油调价间从目前的一个月缩短至10天,并有可能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头。
分析认为,如果该改革方案能年内出台,这将带来重大的利好,有补资源税改革对油企的负面影响;炼油大幅亏损的担忧将解除,炼油业持基本不亏而微利的局面将有所保障。
一般来说,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将提高开采成本,进而影响天然气价格。这将通过影响原材料价格从而影响到PPI;而其对CPI的主要通过三条路径来实现:制造业生活资料部分的工业产品价格,生活成品油、燃气,农产品所耗燃料等。
分析认为,油气资源税改革短期尚不能显著影响我国物价水平。一油天然气产品约90%为成品油和燃气,约10%为石化产品。两者的定价是不同的。作为主要产品的成品油价格、天然气价格,其调价权在国家委。另外天然气价格上涨也需要发改委的批准。根据这一定价机制,石业不能完全随意的向下游传导成本。而石化产品价格目前国家基本放开目前下游需求不旺,油企很有可能自行消化这一成本压力。因此,短期源税改革向下游传导途径不畅,对物价影响有限。
但是,考虑到三大油企在国内处于垄断地位,资源税改革成本不会部消化。而且,除油气外,本次资源税改革涉及焦煤、稀土等诸多重要料,需警惕资源价格调整政策密集出台,叠加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重因在中长期对我国整体物价水平的影响。(新华社 霍小龙 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