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纳税人通过”广西地税网—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纳税申报的,如果纳税人已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所有纳税申报表的纸质资料保管备查。
如果纳税人未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纳税申报表,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已申报信息及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涉及税收优惠减免事项申报业务,需按税收优惠事项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4、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5、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