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五)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六)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按借款金额0.05‰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九)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0.3‰贴花。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按所载金额0.5‰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