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存在问题:取得短期投资收益后冲减短期投资成本,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申报投资收益。
2、账务表现:短期投资持有收益,企业在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时,其账务处理为:
企业以上投资收益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账务处理中有短期投资减少额,但纳税申报表中无应税的投资所得,说明纳税申报时未申报投资收益。
3、检查方法:
(1)检查短期投资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分析企业有无取得短期投资持有收益。
(2)如果企业取得短期投资持有收益,应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检查有无将投资收益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1、存在问题:取得长期债权投资后,未按期计提长期债券利息,未计投资收益。
2、账务表现:企业如果有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期计提债券利息。其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
如果企业有长期债权投资,但账务处理未按期计提应计利息。说明有应计未计的债权利息。
3、检查方法:
(1)检查长期债权投资明细账,分析企业有无债权投资。
(2)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结合投资收益明细账,检查企业有无按期确认应计利息。
(三)1、存在问题: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未计应税收入及投资所得。
2、账务表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其账务处理为(以固定资产为例):
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按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确认视同销售成本。按投资协议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