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对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取证,应从行为主体、骗税手段、行为结果等方面收集相关证据。主要取证参考见表2-3-3。
退税行为(1)纳税人退(免)税申报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等。
(2)相关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箱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证明货主真实身份的证据。
(4)向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供货方税务机关协查的回函及其他资料。
(5)购进货物非法取得的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有关发票。
(7)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