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对于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165号文件提出要“妥善处理”。
经当地政府明确需要调整套型结构比例的项目,其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须按要求进行调整,送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合格并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建设主管部门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
另外,165号文件要求重点调整三类项目:过去违反规定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在土地出让时约定了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但企业未执行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以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点评:对于这一要求,一些专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上海房地产专家印堃华表示,已经通过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项目,如果要求变更,需要政府出具强有力的变更依据,否则有涉嫌侵权的可能。
而具体由哪些依据出发界定是否需要更改规划,新政策其实没有进一步明确给出标准。另有一些专家称,文件规定了重点调整的三类项目,或许可以得出结论,不在这三类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即使是6月1日前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都可能免予一定的变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