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治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自行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定价销售普通住宅商品房、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抬高销售价格的行为。
2、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谎报销售进度等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
3、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查处开发企业在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以及在价外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4、整治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通过公布虚假价格信息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行为。
5、整治房屋中介乱收费行为。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高或变相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的行为。
6、整治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